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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经历!牛牛配亏损被篇不要慌!亏损已成功挽回!

点击次数:0发布时间:2019/8/30 18:27:45

真实经历!牛牛配亏损被篇不要慌!亏损已成功挽回!

更新日期:2019/8/30 18:27:45

所 在 地: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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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介绍:真实经历!牛牛配亏损被篇不要慌!亏损已成功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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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凡事在外汇期货配资期权等平台亏损的朋友!只要证据齐全平台还在都是可以唯权追回的,咨询或V:winn027 ;不成功,不收任何费用;
 
◆《证券法》百二十二条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期货业务。”
◆《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fa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ban法〔2006〕99号)第三条规定:“严禁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第二条规定:“实施下列行为,符合本解释条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按照刑法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非fa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8〕1号)第二条规定:“关于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的救济途径。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刑事追偿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fa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下面曝光几点常见的诈篇手段,望各位警惕!
 
1. 在一些股票群中以分析师、老师、导师等身份接近炒股爱好者,博取信任;
 
2.通过群等推广邀约受害人到虚假平台炒外汇;
 
3.成功邀约后,在炒外汇群里,通过内部人员假扮客户制造炒外汇快速赢利的假象,逐步消除受害人顾虑;
 
4.以小投入大回报让受害人初尝甜头,并且提出分成赢利等要求,以看似符合常理的规定进一步博取受害人信任;
 
5.把握住受害人心理,趁机开出不用分成赢利部分等条件让受害人拉人头进平台;
 
6.平台后台人为设定胜负概率,增加受害人亏损几率;当受害人赢利时,视情况设置重重障碍阻止出金;当受害人投入大笔资金时,甚至直接查封、冻结、删除受害人平台账户,以此非法占有受害人资金。
 
受害者自述:
本人*近刚经历了一段金融投资新篇#局,把自己仅有的血汗钱亏空殆尽,还好通过唯权才挽回了损失,现在反思整个过程,感觉篇#子的布局缜密,今日把整个过程分享出来,如果你已身在局中,抓紧时间退出,如何你已经亏损,抓紧时间唯权追回损失!
19年4月份的时候,我被一位陌生自称股友身份的人拉进了一个股票直播间,里面有老师讲股票还会推荐股票,讲了一个月左右后,推荐直播间听课的股友做牛牛配这个平台,说能带着大家赚大钱!我刚开始的时候打算考虑考虑在做,后来看到群里赚的人越来越多就跟着老师投了15万,结果全部亏光了,后续没有资金继续补仓操作,结果老师把我拉黑,才意识到是上当了!所幸后来通过唯权挽回了损失!
 
朋友们注意了!亏损达到以下要求的我们可以接案。 
1 亏损额度超过1万人民币的; 
2 交易记录在一年以内的; 
3 有网银入金记录的; 
4 平台没有跑路还再运作的; 
满足以上条件我们有把握追回、时间3-15工作日,个别平台需要30工作日以上。 
合作之前会签署明确的协议书,前期分文不收,已帮上百位受害者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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