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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代理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享受待遇

点击次数:61发布时间:2016/1/7 10:47:11

北京社保代理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享受待遇

更新日期:2016/4/14 9:25:44

所 在 地:中国大陆

产品型号:

简单介绍:社保代理

相关标签:代理 基本 保险 服务 关键 

优质供应

详细内容

 关键词:工伤代理、工伤保险、工伤事故、代缴工伤、北京工伤办理、工伤事故、工伤赔付、工伤基金、单工伤险代买、工伤处理

在北京出了工伤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及所享受的待遇,您是否清楚,如不明白请咨询骏伯北京分公司小乔,简单情况如下:(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需要了解更详细情况或社保业务咨询,请联系骏伯人力资源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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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员类型:免费会员
  • 工商认证: 【未认证】
  • 最后认证时间:
  • 法人:
  • 注册号:
  • 企业类型:生产商
  •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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