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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博国际专业代理前海融资租赁公司注册,专业顾问:王小姐13691640697(微信号)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发展优势
(一)政策叠加:前海拥有“前海合作区+保税港区”的叠加优势。其一,前海合作区内拥有前海湾保税港区,并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在粤港澳自贸区获批后,还将拥有“合作区+自贸区”叠加优势。
(二)深港联动:前海是国家明确的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具备深港资本市场联动优势,在推动实体经济和国际资本市场衔接、打通境内外资金通道、资产证券化等领域具有先行先试优势。
(三)市场配套:前海根植深圳,拥有世界级制造基地和华为、中兴、比亚迪、中集等一批“走出去”优秀企业群体,融资租赁市场需求巨大。同时,深港两地均是全球知名的金融中心,人才储备充沛、信息网络发达、国际交往便利,具有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的融资租赁环境优势。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发展目标
1.在2015年前,构建融资租赁全产业链,打造珠三角融资租赁服务基地。
2.到2017年,依托深港资本市场,以跨境融资和交易为核心,构建一体化深港融资租赁产业平台。
3. 到2020年,建立在亚太地区甚至全球范围内有重要影响力的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区,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发展政策
1、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
《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4年改革创新工作要点》(第22条:关于融资租赁表述)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飞机租赁业发展的意见》
4、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前海湾保税港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意见》的通知
5、《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
6、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7、《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8、《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9、关于印发《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10、前海22条政策与保税港区政策
前海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审批条件:
1.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外方投资者或其境外母公司应资信良好,在境外已合法注册并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
2.投资各方应向审批机关提供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资不抵债的不符合申请资格。外方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3.存续未满一年的投资者暂不具备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外方投资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义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可不要求存续满一年。
(二)关于从业人员任职资格:
1.《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所述“专业人员”指具备履职所需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工程技术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有良好的从业记录的人员。
2.“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主管、财务主管、风险控制主管以及运营主管。
3.“具有相应专业资质”指具备其分管业务领域专业知识并且取得本行业主管机构或权威机构颁发的相关执业证照,一般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4.“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指三年以上融资租赁公司或相关金融机构的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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