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技术文献 > 行业标准 > 岩石含水率的试验方法
一、岩石试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保持天然含水率的试样应在现扬采取,不得采用爆破法。试样在采取、运输、储存和制备试件过程中,应保持天然含水状态。其它试验需测含水率时,可采用试验完成后的试件制备。
2、试件最小尺寸应大于组成岩石最大矿物颗粒直径的10倍,每个试件的质量为40g-200g,每组试验试件的数量应为5个。
3、测定结构面充填物含水率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的有关规定。
二、试件描述应包括下列内容:
1、岩石名称、颜色、矿物成分、结构、构造、风化程度、胶结物性质等。
2、为保持含水状态所采取的措施。
三、应包括下列主要仪器帮设备:
1、烘箱和干燥器。
2、天平。
四、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应称试件烘干前的质量。
2、应将试件置于烘箱内,在105℃-110℃的温度下烘24h。
3、将试件从烘箱中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应称烘干后试件的质量。
4、称量应准确至0.01g。
五、试验成果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岩石含水率应按下式计算:
m0 - ms
w = ————————×100
ms
式中: w —— 岩石含水率(%)
m0 —— 烘干前的试件质量(g)
ms —— 烘干后的试件质量(g)
2、计算值应精确至0.01
六、岩石含水率试验记录应包括工程名称、试件编号、试件描述、试件烘干前后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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